选择应用隔热耐火材料的原则
(1)热工设备采取隔热措施后,应不影响整个耐火材料砌体的寿命;
(2)对于连续工作的高温窑炉,一般大面积隔热是合理的,可以减少热损失。但少数特殊的部位,如平炉炉顶,当隔热措施影响炉顶寿命则不宜隔热。对于周期性工作的窑炉,蓄热损失是它热量损失的主要因素,如果因隔热而使砌体温度升高所造成的蓄热损失超过了不隔热条件下的散热损失,则没有必要隔热。所以,周期性工作的窑炉要通过蓄热与散热损失的具体计算而决定是否采取隔热措施;
(3)由于隔热耐火材料有较高的气孔率,在使用隔热耐火材料时不能承受过大的载荷,还要避免与熔融金属、熔渣及高温炉尘接触;
(4)隔热耐火材料强度较低。在砌筑隔热耐火材料时,耐火砖缝隙和膨胀缝要正确布置,以免因膨胀而挤坏砌体。隔热耐火材料不应遭受强烈的机械震动、撞击和摩擦;
(5)隔热耐火材料的重烧线收缩大,最高使用温度要低干烧成温度100℃左右,绝不能超过允许温度使用;
(6)隔热耐火材料热震稳定性较差。使用隔热耐火材料砌筑炉窑内衬时,温度升降速度不宜过快,否则衬体开裂损坏。对于砌筑在衬体外层的隔热耐火材料,一定要采取加固措施。如用炉围钢板或金属拉杆加固等。